检测项目
残留量测定:
- 总残留浓度:定量限≤0.01ppm(参照ISO28540)
- 特定位置残留:热区分布分析(≤0.05ppm)
纯度分析:- 主成分纯度:≥99.5%(GC-MS验证)
- 水分含量:≤0.1%(卡尔费休法)
杂质检测:- 乙二醇二甲醚:≤0.01ppm(参照ASTMD8130)
- 降解产物:1,4-二氧六环≤0.02ppm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:- VOC总量:≤100μg/g(如EPA8260C)
- 单体残留:苯乙烯≤0.05ppm
物理性质测试:- 密度:0.033g/cm³±0.001
- 沸点:101°C±1°C
化学稳定性检测:- 氧化稳定性:降解率≤2%(加速老化测试)
- 水解敏感性:残留损失≤1%
溶剂残留专项:- 总溶剂残留:≤50ppm(参照GB/T5009.191)
- 特定溶剂:丙酮≤0.1ppm
毒性测试参数:- LD50值计算:口服毒性指数
- 皮肤刺激性:无反应阈值验证
痕量分析:- 超低含量检测:检测限0.001ppm
- 背景干扰消除:信噪比≥10
样品前处理效率:检测范围
1.洗发水和沐浴露:重点检测表面活性剂溶剂残留,浓度阈值≤0.1ppm,确保无皮肤刺激性。
2.化妆品乳液:乳化剂中二噁烷残留,侧重纯度和降解产物分析,检测限0.01ppm。
3.洗涤剂产品:洗衣液和餐具洗涤剂溶剂残留,验证VOC总量≤50μg/g及稳定性。
4.医药制剂:药膏和注射剂溶剂,检测残留浓度≤0.05ppm及杂质乙二醇二甲醚。
5.食品包装材料:塑料和涂层中迁移残留,重点分析热区分布≤0.02ppm。
6.纺织品染料:印染助剂残留,检测挥发性组分及水解敏感性残留损失。
7.工业清洁剂:溶剂基产品,侧重总残留量≤0.1ppm及氧化稳定性。
8.个人护理湿巾:湿润剂中残留,验证纯度≥99%及皮肤毒性阈值。
9.宠物护理产品:香波和护理液,检测痕量残留浓度≤0.01ppm及降解产物。
10.环境水样:地表水和废水,重点分析超低含量检测限0.001ppm及背景干扰消除。
检测方法
国际标准:
- ISO28540:2010水质-1,4-二噁烷测定(气相色谱法)
- ASTMD8130-17溶剂残留量测试(顶空进样气相色谱)
- EPA8260C挥发性有机物检测(质谱联用)
国家标准:- GB/T5009.191-2016食品中二噁烷残留测定(高效液相色谱法)
- GB/T23991-2009化学品杂质检测标准(气相色谱-质谱法)
- HJ834-2017水质污染物分析(顶空固相微萃取)
方法差异说明:ISO标准侧重水质样品前处理,使用直接进样;GB标准针对食品基质优化提取步骤,灵敏度较高;ASTM方法强调溶剂残留快速检测,而EPA涵盖更广VOC范围;国际标准多采用GC-MS,国家标准优先HPLC以降低背景干扰。
检测设备
1.气相色谱仪:GC-7890B型(检测限0.01ppm,柱温箱精度±0.1°C)
2.质谱联用仪:MS-QQQ6500型(分辨率≥10000,质量范围10-1000m/z)
3.高效液相色谱仪:HPLC-1260型(流速0.1-5ml/min,检测波长254nm)
4.顶空进样器:HS-86型(温度范围40-150°C,平衡时间±5秒)
5.固相微萃取装置:SPME-100型(纤维涂层厚度100μm,吸附效率≥95%)
6.自动进样系统:ALS-9000型(样品容量120位,精度±1μL)
7.氮吹浓缩仪:NDC-200型(吹扫气流速0.5L/min,温度控制±1°C)
8.超声波提取器:USE-500型(频率40kHz,功率500W)
9.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:KF-870型(检测限0.001%,精度±0.5%)
10.热脱附装置:TD-100型(脱附温度300°C,载气纯度99.999%)
11.真空离心浓缩仪:VC-300型(转速0-15000rpm,真空度≤10Pa)
12.紫外-可见分光光度计:UV-1800型(波长范围190-1100nm,带宽2nm)
13.恒温振荡器:SHA-C型(振荡频率0-300rpm,温度精度±0.5°C)
14.电子天平:AL-104型(量程0.1mg-220g,精度±0.1mg)
15.样品粉碎机:SM-200型(粒径≤0.5mm,处理量100g/min)
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【简称:中析研究所】
报告:可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(电子版/纸质版)。
检测周期:7~15工作日,可加急。
资质:旗下实验室可出具CMA/CNAS资质报告。
标准测试:严格按国标/行标/企标/国际标准检测。
非标测试:支持定制化试验方案。
售后:报告终身可查,工程师1v1服务。
注意:因业务调整,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,望谅解(高校、研究所等性质的个人除外).
CMA/CNAS等证书详情,因时间等不可抗拒因素会发生变更,请咨询在线工程师.
合作客户(部分)
1、自改制以来和政、企、军多方多次合作,并获得众多好评;
2、始终以"助力科学进步、推动社会发展"作为研究院纲领;
3、坚持科学发展道路,统筹实验建设与技术人才培养共同发展;
4、学习贯彻人大精神,努力发展自身科技实力。